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浴室柜台面材质认知偏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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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 发表于 2024-3-18 09: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调解“浴室柜台面材质认知偏差”案件

近日,2023年度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四)公布。2023年11月,黄女士在某卫浴产品门店定制了两个浴室柜,总价为8700元,支付了3000元定金,双方约定柜体台面使用材质为微晶石材质。后在沟通过程中黄女士发现商家所述的微晶石材质与其想要的材质不符,要求退回定金遭到商家拒绝,遂向椒江区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椒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对产品材质等关键因素存在认识偏差,该局不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回3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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